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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ct设备,眼部X线及CT检查

发布者:亚锐发布时间:2024-06-23访问量:48

大家好,关于眼部ct设备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眼部X线及CT检查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眼部X线及CT检查
  2. 眼睛3ct是什么意思
  3. 开设眼科医院需要哪些设备
  4. 眼部鉴定多久出结果
  5. 眼部ct可以医保么

一、眼部X线及CT检查

适应症

适用于眼球突出、眼眶外伤、异物定位和泪道阻塞的检查等。

方法及内容

1.眼部X线适用于眼球突出、眼眶外伤、异物定位和泪道阻塞的检查等。

(1)眼部常用的投照体位。

(2)异物定位。

(3)泪囊造影:在冲洗泪道、压迫泪囊后,经泪小点注入40%碘油或60%泛影葡胺1~2ml,拭去结膜囊残留造影剂,摄眶正、侧位像,观察造影剂充盈情况。

(4)眼球突出:可观察眶容积、密度大小、眶壁和视神经孔改变,眶上裂扩大以及邻近结构的变化。

操作方法参照X线常规。

2.眼部CT检查(1)适应证:①眼球内病变:白瞳症、视网膜母细胞瘤、脉络膜骨瘤、黑色素瘤及转移瘤等。②眼眶病:有眼球突出或疑有眶内肿瘤,眶内炎症及寄生虫,视神经及眼外肌病变,血管性病变如静脉曲张、动静脉瘘、眶壁肿瘤及缺失畸型等。③眼外伤:异物、眼球破裂、骨折、软组织血肿等。④眶邻近结构病变。⑤视路病变等。

(2)眼部CT的观察层面:①水平层面;眼眶竖径35~40mm,取3mm厚度需14个断层面,可分别观察眶下部、中部和上部大部分结构及形态。②冠状层面:可显示眶顶、眶底和眼外肌的厚度,甚至眼动静脉等小结构,弥补水平CT的不足。③矢状层面,在平行于眶轴的层面上,可显示眶上、下壁,上、下直肌及眶内神经的全程。

(3)操作方法:参照CT常规。

二、眼睛3ct是什么意思

眼睛3ct是指眼睛的切割厚度,3ct相当于3毫米。这是眼科医生在进行激光手术等操作前需要测量的一个重要参数。通过测量眼睛切割厚度,可以确定激光操作的深度与强度,以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除了在眼科手术中的应用外,眼睛3ct还有着其他的重要意义。眼睛是人类视觉的重要器官,其健康与否关系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而眼睛切割厚度不仅与手术相关,还能够反映眼睛本身的健康状况。因此,我们需要时常去医院进行眼科检查,测量眼睛的3ct值,以及时发现并治疗眼部疾病。

眼睛3ct的测量是一个简单而又重要的过程,但需要依靠专业的医疗设备和高水平的医护人员。为了保障自己的眼睛健康,我们还需要注意眼部卫生,避免长时间注视电脑和手机等电子屏幕,多进行户外运动和远离有害物质等。只有综合多种因素,才能够保证眼睛的健康与明亮。

三、开设眼科医院需要哪些设备

摘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在床位设置、科室设置、人员配置、房屋、眼科设备以及管理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要求,眼科诊所开办条件要求较多,建议选择实力雄厚且正规的眼科医院。开设眼科医院需要的设备有很多,除了眼压计、视野仪、专科检查台、视力表等基本设备外,还有眼AB超、眼底照相、超声生物显微镜UBM等更高级的设备。下面来了解一下开办眼科医院基本标准吧!一、眼科诊所基本标准有哪些

眼科诊所和眼科医院的区别在于眼科诊所不设手术室,不开展手术,因此设立的标准要稍微低一些,眼科诊所设立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1、科室设置

设有急救室、诊室、缓解室、药房、检查室等功能室,不设眼科二级专业,不设住院床位。

2、人员配置

(1)不超过2名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为眼科,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10年以上眼科执业经历并具有眼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2)不超过2名眼科执业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护师以上职称。

(3)不超过2名药房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师级以上技术职称.

(4)设置人应具有眼科专业执业范围5年以上从业经历。

3、房屋配置

(1)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各功能室必须独立。

4、设备配置

(1)视力表、裂隙灯、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镜片箱、三面镜、房角镜、前置镜、紫外线灯、快速消毒炉。

(2)必要的急救设备。

(3)与开展的诊疗服务相适应的其它设备。

5、制订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制定与诊所相适应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眼科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以上各种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6、资金要求

投资总额到位,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二、开设眼科医院需要哪些设备

1、眼AB超

眼球的A超主要是测量眼球的长度,包括角膜厚度、前房深度、晶状体视网膜的厚度等等。

B超是二维的,可以看的东西比较多,主要用于眼球内有没有异物,是否有玻璃体混浊、后脱离,视网膜是否有隆起、脱离等等

2、眼底照相

免散瞳眼底照相适用于眼底疾病筛查,普查和诊断,尤其适用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筛查,青光眼筛查,健康人体检等。无需散瞳,可节省患者和医生时间,可增加患者依存性,不影响检查者驾车,出行等

3、超声生物显微镜UBM

超声生物显微镜(UBM)是可实时的对活体人眼的相关解剖结构进行观察和研究的一种B型高频超声诊断仪,其分辨力可以达到普通光学显微镜的水平。它提供一种无创性的对眼部房角、睫状体的解剖结构进行高分辨图像,使医生们清晰的观察到过去无法用肉眼及相关设备检查到的眼前节。

4、视野计

视野计是用于生理教学测定眼球视野,和用于医学眼科神经作必要测定的一种眼科专业仪器。视野检查在眼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视野检查为眼科工作者诊断和跟踪随访主要的致盲眼病提供了重要信息。勿庸置疑,视野检查是诊断和监测青光眼以及其它一些视觉、视神经疾病的基本方法。

5、电生理

视觉电生理检查技术以测定视觉形成过程中生物电变化为观察指标,能从不同角度反映视觉系统在不同水平上的功能状态,具有非损伤性、客观性、定性、定量、可重复性的特点,在眼科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疾病的预后、疗效评价、视觉功能评定、伤残鉴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已被卫生部列为三级甲等医院眼科必备的检查项目之一。

6、眼底荧光造影

显示眼底血管的检查方法。做时先将黄色荧光素注射入静脉之后血液中的荧光素可将眼底中的血管清楚显示出(包括糖尿病致血管破坏的病变),最后可通过照相把眼底血管的细节照下来,以分析是否有异常。

7、学相干断层成像

就是常说的oct检查,犹如眼部的CT,能够显示眼底组织的断层图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窗口,使我们能够从全新的角度去重新认识和发现眼底疾病,特别有助于黄斑疾病的诊断。

8、其他设备

IOLmaster、鹰视、角膜地图仪、角膜内皮镜、眼前节分析仪、眼光仪器等等。

四、眼部鉴定多久出结果

你是加害方,公安机关不但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同样也要正确的按照你给被害人造成损伤来进行损伤程度的评定,过高对你的利益也造成了侵犯,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允许的

你可能也不知道对方的损伤到底是什么,损伤要按照损伤当时的情况以及损伤所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来综合评定。

你用什么工具造成的对方的损伤?

你把人家的眼眶打了个粉碎性的骨折,眼睛是不是有损伤,颅底是否有骨折?颅内是否有出血?这些你都不知道吧。

一次鉴定和二次鉴定的原因就是一次鉴定就是对当前的损伤程度进行评定,也就是判断他这个损伤最低是什么伤,就是按照损伤当时的情况来定,眼眶粉碎性骨折就是轻伤。

一次评定后,变更你的强制措施方式,因为是否构成重伤要二次鉴定,时间要长些,最少要2-3个月以后。不能等到二次鉴定才处理你。

二次鉴定就要对他的功能,也就是这次损伤的后遗症进行鉴定。

如果你在他的面部造成了创口,形成了瘢痕,达到了毁容的程度,就构成重伤。如果你造成了他视力的不可逆转的下降到达了一定程度,也构成重伤。造成了颅内的出血,影响到他的精神状况、肢体的运动达到一定程度、或者经过了开颅手术或者引流减压,则构成重伤。

具体条款及重伤的标准你就查阅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你听别人说的眼底骨就是颅骨,单纯的线形或者粉碎性的颅骨骨折就是轻伤,影响到大脑了眼睛了,到达了一定程度了才构成重伤。

附加回答:

楼下的朋友我不是对鉴定方面很感兴趣,因为我很热爱我的工作,我是辽宁一位地市级公安机关的法医,我并不是单纯的一个法医的爱好者.你说我俨然专家,这个我可谈不上,我还是个中级职称,过几年才能评副高,但是在损伤和死亡方面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你说我没有回答人家的问题,那我在干什么,我在唱歌吗,法医鉴定单纯说几句就能鉴定了吗?要看人,要问到很细致,一点也不能漏掉,仔细、全面、客观、公正才是法医工作的出发点。

咱们探讨一下楼上的朋友说的问题。

1、你说的眼底骨和眼眶骨的区别

眼底骨就是眶壁骨一般很难由你直接打击眼部造成成骨折,因为有眼球的衬托,眶壁要是骨折了,眼球基本上也保不住了,一般是由于打击了前额、眼眶部、头部造成了力的传导导致骨折。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条(五)项之规定眼部毁损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则构成轻伤

这条是对伤者容貌毁损来说的,眶骨明显塌陷的话对容貌产生了影响。这个可以等到你的伤情稳定后做鉴定,塌陷后的骨质不做特殊的治疗一般是很难恢复到原来的水平的。但是骨折塌陷到什么程度,什么叫显著塌陷,显著和不显著的区别是什么,但是还要满足是不是造成了容貌的毁损,则需要两名以上的法医共同研究最终确定。

2、为什么要做二次鉴定

因为根据办案单位诉讼时限的限制,不能等到伤者功能恢复也就是二个月到半年后再处理,因为羁押犯罪嫌疑人都有时限要求,放出来后跑了怎么办,所以有的办案单位就需要法医对目前肯定构成的伤害进行初步的评定,比如构成轻伤就现按照轻伤来处理,等伤者的功能恢复后再做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再追加起诉,变更处理方式,主要是为了尽可能的限制住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这种情况下就要做二次鉴定了。

3、对楼下说的话的一点问题

楼下说“5、尽量到有资质的正规鉴定所做,不要到什么公安局鉴定中心之类的做,不生效”

刑事案件我还真不知道社会鉴定有资质做。社会鉴定做做交通评残啥的还凑合,谈到刑事案件,基本上都要到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所属的物证鉴定所来做,也就是公安机关的法医来做,这个公安部是有明文规定的,刑事案件鉴定放到社会上去鉴定,那不是乱套了,还要刑警干吗?

你自己去做自己起诉还得了啊,重伤害刑事犯罪是公诉案件,轻伤害才可以公诉转自诉,这也才是几年前改的,以前轻伤也是公诉案件.

4、对楼上的朋友所补充的问题进行回答

在我们这里即使有颅内的出血但是没进行开颅手术或者切口引流的话我们这里也不评重伤的,条款的规定一般是有使用范围的,全国都这么做。一般就是轻伤。

颅骨没骨折,看看CT片子,可能没什么大事。

鼻骨骨折看是线形的还是粉碎性的,单纯的线形骨折就是轻微伤,线形骨折有明显移位的或者粉碎性的构成轻伤。

右眼眶目前是轻伤,是否构成重伤还要等一段时间。毁容要看愈后的情况来定。

右眼球轻微伤,基本上没什么事,视力没下降、视野没改变,没造成器质性的损伤如外伤性白内障、晶状体浑浊之类的就没事。

jzdoctor-经理四级你这个人专门搞针对的吗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刑事案件的鉴定就是在公安机关来鉴定的,你说的社会鉴定机构基本上就是处理民事案件和交通案件的。你要的话我可以拿出公安部的文件来给你看,公安部明文规定,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不得接受公、检、法、司、部队、等国家机构以外的委托,不得接受社会如律师的委托,对于公安机关内部的委托,自己能做的原则上不委托社会鉴定机构来做。公安机关由于在仪器设备和人员上要高于社会鉴定机构,所以公安机关的鉴定能力比较强。

你要是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或者法规条文你就拿出来看看,那我就服你。

你不就有个“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这个吗?你可能不知道公安部是怎么对待这个问题的,因为你根本不懂鉴定规则。

jzdoctor-经理四级关于你说的大量的蛛网膜下腔出血的问题,你不懂就不要瞎说,疾病的结果只有死亡或者好转,也就是痊愈或者致残。

你拿个蛛网膜下腔出血出来说事,你知道蛛网膜是什么吗?在哪里吗?你见过真的蛛网膜吗?我想你一定没见过吧,因为你根本不是做法医的。

1、蛛网膜下腔出血到达了一定的程度,要不就是已经死亡,就应该做尸体解剖明确死亡原因了。2、或者神经体症明显颅压太高就需要做手术减压或者切小创口进行引流。3、神经体征不明显颅内压不高的话保守治疗等出血自己吸收就可以。

活体的2项比较严重,危急到了生命,可以评定为重伤。3项相对要轻的多,没有危急到生命,但是还不属于轻微伤,根据轻伤鉴定标准里既不属于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的评定为轻伤。

重伤鉴定标准里颅内出血就是重伤,太狭隘了,那不是脑组织内有点血没丝毫感觉也是重伤?

这个问题是全国法医都这么做的,你可以到各地去打听打听,我想你不会这个都不知道吧,基本常识啊。

你说的蛛网膜下腔大量出血,没做手术,是什么原因没做?是因为没有抢救的必要了,等死了?还是岁数太大了,不适合做手术了?不然大量出血医院也不会不做手术让脑组织自己吸收的,颅内压太大很容易形成脑疝压迫延髓导致死亡的。

你说的说话积点阴德是什么意思,我是严格按照标准和试用条件,鉴定标准都有释义的。难道来个这样的我就直接定个重伤,那才叫草菅人命呢。

提出问题的楼主,你愿意相信谁就相信谁,我也不勉强你,不过我希望你能正确的判断谁的话是正确的谁的是错误的是误导人的。这样才不会让你走弯路。

五、眼部ct可以医保么

拍CT可以使用医保,不过需要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才可以使用,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机构,医疗保险经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机构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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